一、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?
全年一次性奖金,俗称“年终奖”,指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根据雇员全年业绩综合考核情况,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。
二、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
方式1、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,确定适用税率,按总额单独计算缴税
方式2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按以下适用税率表计算
三、两种计税方式的差别
我们先把总收入分为工资薪金和年终一次性奖金,工资薪金设为A,年终一次性奖金设为B,各项扣除设为C,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:A+B-C
1、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计算的个税公式为
当年缴纳个税=(A-C)*预扣预缴综合税率+B*按月换算的适用税率
2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计算的个税公式为
当年缴纳个税=(A+B-C)*预扣预缴综合税率
对比不并入和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计算公式,可以得出结论:
预扣预缴综合税率=按月换算的适用税率时,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否合并当年综合所得,不影响当年缴纳个税总额,两种算法计算的个税,完全一致。
当预扣预缴综合税率 > 按月换算的适用税率时,年终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可以节约税款。
当预扣预缴综合税率 < 按月换算的适用税率时,年终一次性奖金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应抵尽抵各类扣除。
四、示例
余先生2021年全年工资薪金200000元,年终奖30000元,各类扣除110000元,无其他所得收入。
选择一、并入综合所得
应纳税所得额=200000+30000-110000=120000元,查表2,适用税率10%
应纳税额=120000*10%-2520=9480元
选择二、不并入综合所得
工资薪金部分应税所得额=20000-110000=90000万,查表2,适用税率10%
工资薪金应纳税额=90000*10%-2520=6480元
年终奖30000除以12,查表1,确定适用税率3%
年终奖部分应纳税额=30000*3%=900元
所以,应纳税额=6480+900=7380元
选择年终奖不并入综合所得,可以实现少缴个税9480-7380=2100元。与前述结论一致。
划重点:
当预扣预缴综合税率=按月换算的适用税率时,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否合并当年综合所得,不影响当年缴纳个税总额,两种算法计算的个税,完全一致。
当预扣预缴综合税率 > 按月换算的适用税率时,年终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可以节约税款。
当预扣预缴综合税率 < 按月换算的适用税率时,年终一次性奖金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应抵尽抵各类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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